黑龙江鸡东县顺发米业有限公司:龙头带基地 基地连农户 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

2020-11-02 11:27:01来源: 【黑龙江旅游食品网】审核: 高伟


【黑龙江旅游食品网】(高伟  李钊仪)十月的龙江大地,五谷丰登。10月18~22日,第八届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博览会和第三届中国·黑龙江国际大米节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绿博会期间鸡东县顺发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利萍做客《中国食品报》直播间并进行专访。

鸡东县顺发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利萍(右)接受《中国食品报》专访

据总经理王利萍介绍,鸡东县顺发米业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明德乡明德村,始建于2007年,是一家集水稻种植,烘干,仓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民营龙头企业,也是县内水稻种植大户之一,曾多次得到省市县领导的高度赞扬,并被地方百姓誉为“放心米、绿色米” 。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创新”的理念,以绿色种植为基础、优质加工为根本,现代化管理为手段,整齐划一,全力构建产,加,销,储的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条,一手抓农业产业化基础建设,一手抓市场的开拓与发展,双管齐下、分工明确。经过三年的发展与建设,公司水稻种植基地不断扩大,以黑龙江倍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农化技术服务中心为技术依托,组建了规模较大的水稻种植合作社,经营面积由2012年的3500亩发展到2017年的2万余亩.其中子公司——红火水稻专业合作社种植面积已达10360亩,旗下的“美稻壹品”优质大米已畅销上海,昆明,山东等全国各地,年销售量达8万吨,生产效益逐年提高,已成为鸡西市农业种植规模化、高产高效现代化的龙头企业。

据了解,鸡东县顺发米业有限公司,2011—2012年,鸡西市人民政府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013—2014年,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黑龙江省粮食局粮食应急加工企业;

2014—2017年,鸡东县顺发米业有限公司种植的水稻被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

2014—2017年,鸡东县顺发米业有限公司加工的大米被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

2014—2017年,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明德乡被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2015年被黑龙江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即将认定为绿色有机食品;

2016年,“泷米婆婆”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

2016年1月,鸡西市农业委员会授予“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同时,2006年10月,刘福被共青团鸡西市委员会、鸡西市农业委员会评为“十佳新型青年农民”、2011—2016年度鸡东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7年1月,鸡东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

2017年获得黑龙江省首届农担杯综合三等奖

2017年12月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2018年11月获得有机产品认证

2019年1月30日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19年1月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授予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

2019年1月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授予“黑龙江省农民创业园区”。

据介绍,鸡东县顺发米业有限公司,企业采用“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模式,实行订单生产,合同管理,推进水稻规模化生产,使企业和农户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保证企业原料供应的同时,也促进了当地水稻生产水平的提高,同时,降低了农民市场风险,提高了产品附加值,达到了双赢的目的。而且通过标准化生产,树立优质品牌,不断提高鸡东大米在国内市场的知名度。从而促进了当地主导产业的快速发展,这个模式可直接带动1040家农户,惠及农业人口4160人,人均增收480元。同时还促进了畜牧业,食料加工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解决了一部分城镇下岗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居民的就业压力,用公司总经理刘福的话来讲:“我们不要想着赚老百姓的钱,我们应该想着怎么帮助老百姓赚钱”,真正的带动了一方的经济发展,为社会的和谐繁荣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