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行政执法将使用电子执法证

2021-10-15 16:28:39来源: 中国食品报融媒体审核: 高伟

【黑龙江旅游食品网】10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黑龙江省全面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工作”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金成、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宏、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振伟、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淑梅、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闫永军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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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赵金成介绍,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有关决策部署,经黑龙江省政府和司法部同意,黑龙江省将开展行政执法证电子亮证工作。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已经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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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金成作主旨发布

据赵金成介绍,黑龙江省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有着几个方面的基础保障。

一、有较为健全的制度保障。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工作属于黑龙江省的一项改革创新举措,为此,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黑政办发〔2021〕33号),对电子行政执法证的效力、发放、使用和监管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为黑龙江省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据了解,黑龙江省是全国首个制定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制度的省份。

二、建设了较为完备的数据平台和技术支持系统。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是电子行政执法证的基础,2020年以来,黑龙江省司法厅全力打造“智慧司法”平台,建设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组织完成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主体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为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提供了基础数据保障。同时,组织开发了黑龙江行政执法应用程序,为电子行政执法证的落地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为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真实性,黑龙江省司法厅与机构编制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机关职能设置、人员编制、执法证件申领人员信息核实等信息共享工作机制,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系统为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生成电子行政执法证。

据了解,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可以极大提升证件管理的规范性极大提升执法人员资格动态化管理时效性;极大提升行政执法监督高效性。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是黑龙江省在执法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智能化领域的一项改革创新,在推进过程中黑龙江省司法厅还将根据实践需要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进行完善。(李钊仪  记者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