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实现提档升级

2021-03-02 08:35:05来源: 审核: 高伟

【黑龙江旅游食品网】(张树永 刘鑫 高伟)3月1日,记者在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正式施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主旨发布,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和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主管领导,红色文化研究机构、保护利用机构、红色景区、旅行社代表等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红色文化遗存是见证党的光荣历史、展现人民英勇奋斗的物质载体,更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据了解,红色文化是牡丹江市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红色文化遗存资源富集,既有抗日战争时期的八女投江纪念地,也有东北解放战争时期的威虎山剿匪纪念地、杨子荣烈士陵园,还有与我党历史上重要人物有密切关联的马骏故居、张闻天工作室等。

为了做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牡丹江市于2019年底启动了立法工作。《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经2020年9月23日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在遵循上位法的基础上,条例根据全市红色文化资源的状况和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创新管理措施,解决管理难点。条例的制定,贯彻了中央精神,汇聚了各界意见,凝聚了集体智慧,反映了时代要求,符合牡丹江实际。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适逢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适逢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在牡丹江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正当其时。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保护牡丹江市红色文化资源,有利于擦亮全市红色文化品牌,有利于促进全市红色文化传播。

牡丹江市政府将通过强化学习贯彻、完善建立资源库、强化资金保障、促进文旅融合、办好红色展馆、加强监督检查等六个方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确保“把红色资源利用好、红色传统发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宣传部门将在深入挖掘红色文化遗存内涵和历史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有关理论和应用研究,尝试用历史、人文、文艺等不同视角,运用新的表现形式、表现手法、表现技巧,推动历史经典再创作再传播,推出一批有力量、有深度的红色故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将认真履行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管理职责,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及时启动普查调查、建立档案、编制公布名录、设置标志等基础工作,推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司法行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的法律意识;强化执法监督,推动相关执法部门全面履行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