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科学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2020-08-04 16:47:29来源: 【黑龙江旅游食品网】审核: 高伟

【黑龙江旅游食品网】(纪祥勇  李钊仪  高伟)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省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秉承“人民至上”的执法理念,科学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维护、违法案件查办、各类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任务,切实保证了疫情期间全市市场的平稳有序,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280余家次,办结案件29件,罚没款77.399万元。12315投诉举报中心平台共受理投诉519件,举报382件,咨询 628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一是重点场所“严管控”。对综合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街道零散的活禽与野生动物非法收购、销售和加工宿主动物及其产品的相关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并在所有的经营场所张贴“稳市场”公告。要求上述单位合法经营,杜绝哄抬物价;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加强卫生管理,对来源不明的产品禁止销售,食品经营场所做好清洗、消毒、通风工作,切实阻断可能的传染源。

二是顺排线索“联合查”。疫情期间,接到群众举报辖区某超市销售“飘安”一次性口罩涉嫌假冒,执法人员凭着执法经验判定不是个案,顺排线索查到了该超市的供货单位某商行及涉案销售的上下线。通过联合协查方式,由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上线哈尔滨某经营者进行了查处。支队成立飘安专案组,支队领导统一指挥7个执法组及鸡东县市场监管局对涉案经营者进行核查。通过各组的通力合作,顺利固定了涉案相关证据,圆满完成了对假冒“飘安”口罩系列案件的查处工作。共立、结案4起,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同时,注重部门联动,强化行刑衔接。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查处了李某、田某销售假冒3M口罩案,有力打击了违法经营防疫物资行为,形成了震慑态势,维护了防疫物资的经营秩序。

三是集体案审“办大案”。针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黑龙江省迎春某公司生产的黑蜂椴树蜜不合格检验报告,办案组立即前往该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并送达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单。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类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并进行问题原因排查,全面落实产品召回制度。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市局案审会集体讨论认为,该公司生产经营含有“氯霉素”的黑蜂椴树蜜中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以及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无生产日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收缴罚款28.5万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至属地公安部门侦查,并抄送同级检察院。

四是深挖案源“强消保”。注重从消费者和权利人投诉举报、社会舆情曝光、执法数据分析指向等方面分析案件线索。同时,为保证“五线合一”高效处办运转,12315工作人员查阅和学习了大量的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商务法规及交通运输、物流快递、物业管理、电信服务等其他部门的文件和规定,保证人民群众各类诉求得到满意的答复和指引。组建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专班,按药品医疗器械和日用食品消费品分为两大类共七组,每组由两名业务骨干组成处理专班,及时、快速处办各类投诉举报,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是以案促学“上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办案水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定期召开案件交流工作会议,就实时查办的“某食品加工厂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某商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等案件的案情进展、结果、经验等进行汇报交流。执法人员详细阐述了案件特点和法律运用,全面介绍了在深挖案件线索、摸排经营场所、细查违法行为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和心得体会。通过工作交流,进一步丰富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了办案技巧,开阔了办案思路,提高了执法专业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让纪律约束贯穿执法全过程。